查乙肝须本人签字同意
时间:2008-4-18 8:44:30 来源:新闻网 作者:Sun
卫生局发文称,单位强查将被罚1000元
本报讯记者罗云芳报道:记者昨日获悉,深圳市卫生局再次发文,要求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抓紧清理含有乙肝的“体检套餐”,如有医疗机构违反以上要求,市卫生局及各区卫生局将严肃处理。
据悉,去年7月,深圳市卫生局曾发文通知各医疗机构“不得将乙肝作为用人单位招、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”。之后,又连续发文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收到用人单位委托在招、用工体检中进行乙肝病毒血清检查的材料后,要与受检者个人签署知情同意书,在征得受检者本人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有关检查。知情同意书应包含体检项目、受检者同意的体检结果送达对象等事项,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受检者的检验资料要负保密责任。
昨日,记者走访多家医院,发现医院已经备有无乙肝五项的招工体检套餐,但体检科负责人均表示,乙肝检查决定权仍在用工单位手上。记者从市二医院了解到,招工入职的体检套餐共有三种,其中一种没有乙肝检查,另外两种有。而第四人民医院的调干、招工、入职、调户口这个常规体检项目中,已经没有乙肝这一项了,但普通体检套餐中还有“乙肝两对半”这一项。
据了解,去年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的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中就提到了“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血清学指标将被罚款1000元。”如果被用人单位强行要求检查乙肝血清学指标,劳动者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投诉,劳动保障部门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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